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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控集資詐騙8000多萬元的吳波昨出庭受審 通訊員供圖
  “拿別人房產抵押?明星女老闆被拘”追蹤  今年40歲的四川人吳波,是南京花仙子陶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花仙子公司)法人代表,她從2009年設立花仙子公司以來,為擴大公司規模,大舉借高利貸,甚至還忽悠28位市民,拿房產去投資公司做抵押,從投資公司高息借來錢後,供她使用。後來,因資金鏈斷裂,欠下巨額債務的她,被警方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拘。現代快報2012年9月18日,曾對此事進行了報道。昨日,吳波因涉嫌集資詐騙8000多萬元,在南京中院受審。
  現代快報記者 劉旌 李紹富
  案件回顧

  明星女老闆跑路時被抓
  昨天上午9點半,當吳波戴著腳鐐手銬,被法警押到南京中院刑庭受審時,旁聽的不少老人突然激動起來,“你也有今天啊,你騙得我們無家可歸!”後來,在法官的勸說下,他們好不容易才平息下來。
  受審的吳波今年40歲,2009年在南京成立了花仙子公司,宣稱專門從事陶笛的推廣和陶笛文化的傳播。2011年6月,“中國陶笛藝術南京推廣中心”花仙子公司掛牌。公司位於江寧開發區太平工業園,總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,並設立了多家專屬直營店和加盟店。
  早年的吳波,曾經歷過很困難的打工生涯,後來隨著事業的步步提升,她頭上的光環也逐漸多了起來,多次被評為“創業明星”、“創業巾幗英雄”等。
  從2012年春天開始,因在南京的巨額借款無法歸還本息,她以到外地籌款的名義,到了成都。後來,不少借錢給她的人無法直接聯繫上她,才懷疑上了當,便報了警。2012年8月,她準備從四川乘飛機去廣州時,在成都雙流機場被南京鼓樓警方抓獲。
  借錢招數

  借房抵押,她付兩頭的利息
  通過高額利息誘惑,從2009年年底到2012年5月案發時,吳波對外的借款總額,經公安和檢察機關認定的為8000多萬元,涉及188人以及28套房產。到案發時歸還了將近1300萬元,還有7600多萬元尚未歸還,而且也無法歸還。
  昨天上午的法庭上,有20多位中老年旁聽者,情緒一直很激動。“我們能不激動嗎?當初相信她的吹捧,把房子借給她拿去抵押借錢了,現在我們都面臨無家可歸的地步。”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旁聽者稱,目前那些借錢給吳波的中介,因吳波沒按時還款,中介把抵押房子的房主告到法院了,要求拍賣房子。
  而在昨天的法庭上,吳波承認,後來因融資越來越困難,而前期借款的利息每月都有,而且有的利息還轉化成了本金,導致資金周轉很困難,她曾先後找到28人,把房產借給她抵押後,她從一些投資公司借高利貸。不過,拿到這筆錢的前提條件是,吳波必須支付給投資公司6%—8%的月息,同時還要支付房主們2%到5%不等的月息。
  不過,對於這些利息錢,她竟沒有詳細的記載。“每個月到期了,就會有人給我發短信。”隨後,她就打錢過去。面對一百多位債權人,這樣一大筆複雜的賬目,“有時就是憑記憶,我覺得這是我和債權人之間的一種‘默契’。”
  吹噓手段

  宣稱青奧會有萬人陶笛表演
  通過梳理吳波案的整個過程不難發現,她曾多次試圖在花仙子公司中註入官方色彩。比如,青奧會萬人陶笛表演。
  不少被害人回憶稱,在他們認識花仙子公司之初,這是一個反覆被提及的詞彙,而且據稱該活動已經通過青奧會初審。
  在庭審中,公訴人出具了大量人證,表明他們都是在聽信了包括“青奧活動”在內的種種許諾後,才輕信了她給公司規劃的未來的藍圖,這才敢借錢給她。而據警方搜集的證據顯示,吳波從未就此與青奧會組委會方面正面溝通過,很顯然,這隻是個“空中樓閣”。
  吳波在法庭上坦承,大約在2011年10月,當時已有不少債權人找她要錢,在這種情況下,她才提出了這個活動。她也確實就這個活動咨詢過相關部門,而咨詢電話,是通過114查詢得來的。但她強調,自己並沒有許諾這個活動一定能成功舉辦,因為這些都要根據市場情況來定。
  吳波說,很多話從她嘴裡說出去後,一傳十,十傳百,最後傳到債權人那裡,已經被添油加醋過了,所以有部分債權人所稱是許諾,其實並不是她說的。
  庭上狡辯

  因為失去自由,所以還不了錢
  庭審過程中,坐在旁聽席上的被害人不時發出控訴,以示他們對吳波的憤怒。但無論是面對這些時有傳來的議論聲,還是公訴人接連出具的人證物證,吳波都表現得極為鎮定,回答問題時也很慢條斯理,沒有慌亂。
  吳波說,陶笛有著非常廣闊的市場,利潤也比較高。“但是,我心裡有數,前期肯定是賠的。”而這一解釋,似乎是她後期不斷集資的最佳藉口。
  吳波多次表示,她從沒想過要占有這些人的錢,在發現資金鏈出現問題後,她也在想方設法還錢。在被警方抓獲前夕,她還在向自己的同學借錢還債。
  “我現在身陷囹圄,失去了人身自由,所以才沒辦法還錢,如果能重獲自由,我依然有信心把花仙子公司做大做強。”
  檢方揭謊

  僅還利息,每年要賣近60萬支陶笛
  在昨日的法庭上,吳波多次辯稱,她並非是想要詐騙,並一直對陶笛及花仙子公司的未來充滿期待。
  為了駁斥她的觀點,檢察官給她算了一筆賬,按照她借款總額8000多萬元,年息取中間值50%計算,一年的利息高達4000多萬元。而一支陶笛,按照她自己表述的最高利潤銷售,也就能賺70多元。而由此估算,單想要還清借款利息,花仙子公司每年需要銷售近60萬支陶笛。
  因案情複雜,昨天庭審結束後,法院未當庭宣判。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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